Taiwan Organic Production Association  
  驗證規定變更預告: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作業程序變更對照表 101 /11/28 變更  

編號:TOPA-R-17-0001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原驗證作業規定(2.6版)

變更後驗證作業規定(2.7版)

5.35 驗證之暫時終止
農產品經營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會得暫時終止其全部或部分驗證範圍:
5.35.1 追蹤查驗或重新評鑑時發現有不符合項目,且未於期限內改善者。
5.35.2 驗證證書及標誌之使用不符合本協會之規定者,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
5.35.3 未遵守驗證通過者應遵守事項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
5.35.4 未依規定繳交相關費用,經催繳未繳納者。
5.35.5 核備休耕或停業期間。
5.35.6 未遵守驗證申請書上的配合事項者。
5.35.7 未能持續符合農委會相關法規之規定者。
5.35.8 經查有虛偽不實者。
5.35.9 廣告內容與驗證通過內容不一致而情節輕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

5.35 驗證之暫時中止
農產品經營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會得暫時終止其全部或部分驗證範圍:
5.35.1 追蹤查驗或重新評鑑時發現有不符合項目,且未於期限內改善者。
5.35.2 驗證證書及標誌之使用不符合本協會之規定者,經通知 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
5.35.3 未遵守驗證通過者應遵守事項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
5.35.4 未依規定繳交相關費用,經催繳未繳納者。
5.35.5 核備休耕或停業期間。
5.35.6 未遵守驗證申請書上的配合事項者。
5.35.7 未能持續符合農委會相關法規之規定者。
5.35.8 經查有虛偽不實者。
5.35.9 廣告內容與驗證通過內容不一致而情節輕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
5.35.10 經農政或縣(市)單位抽檢,產品驗出農藥殘留或標示不符合者。(2.7)
5.35.11 經本協會不定期市售或田間抽檢,產品驗出農藥殘留或標示不符合者。(2.7)

 

5.36 驗證之終止
農產品經營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會得終止其全部驗證範圍或部分驗證圍:
5.36.1 追蹤查驗或重新評鑑時發現有不符合項目或未遵守驗證通過者應遵守事項之規定,經本協會通知暫時終止驗證,暫時終止驗證期滿仍未完成相關不符合項目之矯正者。

 

5.36 驗證之終止
農產品經營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會
得終止其全部或部分驗證範圍:
5.36.1 經本協會暫時中止驗證之經營業者,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矯正者。(2.7)

 

5.37 驗證暫時終止或(2.0)終止之後續處理
5.37.1農產品經營業者被暫時終止或(2.0)終止驗證資格及本標章使用權後,應自通知文到日起 30日內,停止使用一切引用該驗證之廣告事務,並於終止後(2.0)向本協會繳回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2.0)合約書及驗證證書,逾期得由本協會公告註銷。
5.37.2若農產品經營業者被暫時終止或終止(2.0)驗證資格及標章使用權,或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合約書(2.0)期間屆滿後,仍繼續使用時,視為擅自使用,本協會將依商標法規定辨理。如因違反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合約書(2.0)或相關法規或規定而損害本協會之權益時,農產品經營業者同意負完全賠償責任。

5.37 驗證暫時中止或終止之後續處理
5.37.1 經農政、縣市單位或本協會不定期市售或田間抽檢,品質不合格而暫時中止驗證者,必要時由總幹事派遣稽核員啟動不定期追查作業,並依本協會「有機農產品之標示檢查及品質檢驗結果處置程序」(TOPA-2-10-27)6.1及6.2辦理。(2.7)
5.37.2農產品經營業者被暫時中止或終止驗證資格及標章使用權後,應自通知文到日起 30日內,停止使用一切引用該驗證之廣告事務,並於終止後(2.0)向本協會繳回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2.0)合約書及驗證證書,逾期得由本協會公告註銷。
5.37.3 被暫時中止或終止標章使用權之經
營業者,仍繼續使用標章,視為擅自使用,
本協會將依商標法規定辨理。如因違反
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合約書
(2.0)或相關法規或規定而損害本協會之權
益時,農產品經營業者同意負完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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